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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當幼兒無法有效運用語言來表達感受或需求時,對天生氣質上反應強度強、較急躁衝動的孩子而言,較容易用打人的行為來表達情緒。但幼兒打人並非故意攻擊或暴力,父母只要心平氣和的引導,孩子會逐漸以較成熟的情緒行為模式來取代打人的行為。

1.
當孩子出現打人、咬人、踢東西或丟東西等行為時,必須立即介入制止,不能袖手旁觀或忽
    略;否則孩子會以為你默許且接受他的行為,而繼續使用這種行為來達到目的。


2.
父母不用氣急敗壞的處罰他,尤其要避免用打人的處罰方式。身教重於言教,孩子會學習模仿
   你的行為
,而不是你說話的內容。


3.
心平氣和的告訴孩子:「可以生氣,但不可以打人。」讓孩子學會「情緒沒有對錯,但表達的
   方式有恰當不恰當
」。溫和而堅定的握住孩子的手,制止打人的行為。把孩子帶開打人的情
    境,幫助他把情緒說出來:「你好生氣喔!你快要氣炸了!」


4.
教孩子學習用語言表達感受和需求:「你可以說:『我好生氣!』」「你可以說:『我也想要
    玩這個,我們可以輪流嗎?』」

 
5.
觀察孩子通常在什麼情況下會打人,孩子當下一定有未能解決的困難。教孩子搶玩具或遇到衝突
    時,可以用猜拳、輪流、交換來解決問題。建立正向的行為習慣,取代打人的行為。

 


參考資料︰
轉載自︰親子天下http://parenting.cw.com.tw/QA/QATopic.action?id=303&idType=1
內容出自︰
張黛眉 臨床心理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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